標籤: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2020 / 10 / 26
ISOC認為,在過去兩年中,美國政府多次透過法規與行政命令,破壞《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的法律精神,該項法條之內容是規範網路中介者(intermediaries)對於用戶的責任,美國政府拓寬了網路中介者的定義,將有損於網路的基礎。
2020 / 10 / 05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提出《網路自由與觀點多樣性法案》(The Online Freedom and Viewpoint Diversity Act )提案,擬修改1996年《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有關網路平臺可進行內容審查的範疇,移除給予網路平臺業者的保護傘。
2020 / 10 / 26
ISOC認為,在過去兩年中,美國政府多次透過法規與行政命令,破壞《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的法律精神,該項法條之內容是規範網路中介者(intermediaries)對於用戶的責任,美國政府拓寬了網路中介者的定義,將有損於網路的基礎。
2020 / 10 / 05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提出《網路自由與觀點多樣性法案》(The Online Freedom and Viewpoint Diversity Act )提案,擬修改1996年《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有關網路平臺可進行內容審查的範疇,移除給予網路平臺業者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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