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路講堂:史諾登事件十週年,我們仍在找尋隱私與安全之平衡點 會後報導

台灣網路講堂於9月20日(三)舉辦「史諾登事件十週年,我們仍在找尋隱私與安全之平衡點」座談會,由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熊誦梅合夥律師主持,邀請開放文化基金會李欣穎執行長、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林昕璇助理教授、臺灣師範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紀博文副教授以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禎慶股長,共同探討如何在法制、市場、網路集中化等各種壓力下,仍維持隱私與安全之間的平衡。

熊誦梅律師開場時提到,隱私與安全之間的平衡確實是艱難議題,從史諾登揭露事件至今的10年間大家持續在嘗試解決。臺灣個資法在今年修法通過,新增了包括設立新的專責機構、加重罰則等新規,在此時間點討論監控與隱私議題,確實是一個很好的時機。

李欣穎執行長則首先闡明,技術應當是開放、透明且公眾參與,方能發展得當。他認為國家安全和人民隱私之間是拔河線的兩端,兩端同等重要卻彼此拉扯,且主張隱私權不應當被妥協。他接續介紹「國際企業數位人權排名計畫」在台灣實施的結果,發現在台灣受評估的本土和亞洲業者皆有遵循最低法法律標準,有提供隱私政策,但是針對政府索取要求資料等面向的分數較低,換言之,對使用者的保障程度仍有待提升。李執行長也讚許政府開放的「簡訊實聯制-民眾資料調閱紀錄查詢服務」,即便僅限制查詢最近28天的紀錄,但是展現政府信任很好的範例,因為民眾知權相當重要。

林昕璇教授從美國民眾認定史諾登是叛徒,但也有相當多人支持史諾登作為的爭議,即可反應出安全與隱私間的難解。他首先分析美國《涉外情報監控法》應取得法院令狀才啟動監控之程序,而國家安全單位似乎確實有濫用此監控權限之實,此監督機制並無法發揮應有功能。接續他整理了美國法院就史諾登事件後,由民眾或NGO團體提出的相關訴訟案判決結果,看起來美國司法對此是態度仍屬保守,且法官通常會認為原告僅有高度懷疑之恐懼,尚難謂有具體損害發生,也無法做為請求救濟之依據。

紀博文教授開場即表示安全與隱私是無解課題,也不會有放諸四海皆準的平衡點。例如美國是在遭遇恐怖分子攻擊後,才提升對於國家安全的要求,相對來說,對隱私的要求可能因此降低。他認為,國家安全與隱私保護並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是「價值觀」的選擇。紀教授強調,與其要選擇哪一個端點價值比較高,更重要的是讓使用者自己能做選擇。此外,尊重使用者自己的選擇、提升使用者資訊科技的能力,並強化使用者的網路使用韌性時,更是關鍵,而網路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讓網路社群自行管理及維運。最後他也介紹了因應技術-全同態加密技術,理論上即是讓所有的服務都能在加密的情況下提供,只是現階段理論與實作間仍有差異,目前尚未能夠成為普遍使用的技術。

黃禎慶股長分享了其過去十多年來面對犯罪事件的觀察,包括犯罪型態、詐騙手法隨科技演進,逐漸從實體的金光黨、賭場等實體犯罪,轉變成為透過網路且具跨境特質。而他認為最大的個資蒐集者是網路駭客,接續他介紹了諸多個資外洩造成的詐騙案例,而警政單位與犯罪集團之間也存在者技術能力不平等的問題,在各國警察都面對轄區已擴展到全世界,且還會涉及更複雜的司法管轄權問題的發展下,隱私與安全之間,確實有取捨之必要。

本場次全程直播,歡迎至影音專區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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