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APNIC的治理結構

黃勝雄 APNIC理事會主席

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理事會(EC)於7月12日宣布了幾項APNIC治理結構的重要改進措施,並審慎地更新了允許會員實際參與修改和改進APNIC章程的內容。

治理之改變將解除APNIC Pty Ltd總經理作為唯一理事和股東的負擔,並任命EC的所有成員為該公司理事。當前,已成立一家公司受託人,以持有APNIC Pty Ltd的單一股份,APNIC EC將被任命為該公司的理事和成員。

這些變更是從2021年開始對APNIC治理進行的審查的最終結果。在本文中,我將解釋這些變更及其含義。同時,APNIC章程也已經進行了更新,正如我在這則文章中文版)中所公開宣布的。

APNIC為什麼要改變其治理結構?

先前的治理結構在25年多的時間中對APNIC有所助益,被認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然而,該結構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尋常的,特別是近幾年以來,EC意識到它可能會被誤解或曲解。

為了確保APNIC的治理結構的誤解不會成為一個持續存在的問題,APNIC的法律人員在2021年被指定尋找可能的改進措施。因此,EC在2022年12月和2023年5月的會議上決定進行這些改變。

有什麼變化?

根據APNIC的結構,APNIC會員作為APNIC Pty Ltd的一個「特別委員會」,該委員會受APNIC章程的管理,根據該章程,會員選舉EC代表他們,具有APNIC理事的所有權力。

到目前為止,EC已經選擇將總經理任命為APNIC Pty Ltd股份的受託人,並受制於法律信託協議。這意味著總經理被列為股份的法定所有人,但在沒有EC批准的情況下無法對其進行任何操作。

圖1:先前的結構

成立了一家名為APNIC EC Limited的非營利公司,代表APNIC EC保管APNIC Pty Ltd的股份。與先前的安排一致,未經EC批准,無法對該股份進行任何操作。在這種新的安排下,EC成員將成為APNIC EC Limited的理事及成員。

EC的成員還將正式被任命為APNIC Pty Ltd的理事。

圖2:新的結構

因此,總經理將不再是APNIC Pty Ltd的唯一理事或股份的受託人,而是將EC視為APNIC EC Limited的理事且擔任這些角色。

APNIC的運作方式是否會有任何改變?

這些治理更新不會對APNIC的運作方式產生任何變化。APNIC仍然由其會員和EC控管,Paul Wilson仍然是APNIC的總經理。

這反映了實際上已經發生的情況:

  • APNIC會員決定選舉誰成為APNIC EC的成員。
  • EC作為相關之APNIC Pty Ltd和APNIC EC Limited的理事會席位代表。
  • EC作為被選舉代表,完全向APNIC會員負責。

如果對這些變化有任何問題或擔憂,我鼓勵您參加即將舉行的兩次線上社群諮詢會議,該會議將涵蓋本公告的內容。EC將回答會員的問題並接受您的回饋意見。有關線上會議和註冊與會的更多訊息,請點選此處

最後,我謹代表EC感謝APNIC的總經理Paul Wilson在APNIC股份受託人角色上的服務。這是他被要求承擔的附加職責,並且沒有額外的報酬,且以EC的代表身份,在25年間忠實履行嚴格的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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