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路講堂:Podcast不再是無人管的蠻荒之地?聲音平台的內容審查 會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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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路講堂於5月19日舉辦「Podcast不再是無人管的蠻荒之地?聲音平台的內容審查」座談會,由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陳憶寧教授主持,邀請不同利害關係人與專家學者探討在Joe Rogan引發Spotify平台是否應當受管制及言論自由之間的拉扯議題。

國內Podcast平台SoundOn團隊內容部負責人王怡瑜認為,Podcast平台和由政府核發經營許可執照 (Licensing) 的傳統無線電視頻道或廣播電台不同,其運作在開放的網路平台上,且這些播放平台也尚未發展出獨霸業者,因此不具備準公共性,現階段也無法對於政治社會的輿論風向造成決定性影響,是否要對仍在成長階段的平台業者課以更多責任,值得思慮。他特別提到國內使用者聆聽Podcast節目的平台仍以國際平台為主,本土業者市占率仍非常低,一旦管制恐只對本土業者產生衝擊而已。以SoundOn為例,目前已透過使用條款與使用者約定在內容產製上應避免如對人身攻擊、鼓吹暴力或違反如著作權等法規。

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杜聖聰主任則提出,只要內容涉及惡、假、害等問題,平台應當要負責任,方式包括自律、他律和法律三種。若要針對Podcast內容進行規管,依據他近幾年的研究與觀察,目前國內沒有任何一個Podcast節目具有重大聲量,即便要管,也不需要透過嚴格規管,以避免網路產業的創新發展。他建議讓平台業者慢慢長大,在Podcasters可溯源、沒有過度極化的情況下,其實現幾段是沒有必要予以管制的,且管制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社會分化。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陳延昇教授首先提到此爭議中的3種不同利害關係人是平台業者、使用者,以及第三方(政府),他進一步表示,國內已有不少法規在處理內容違規的問題,且對聲音平台和過往對Facebook平台的管制方式並無差異,但是他主張與其管制不如進行媒體素養的養成。他強調現階段也不需要專法,且立法目的是管理而非管制。當被問及科技或其他工具如何協助業者自律時,陳延昇提及目前有聲音內容審查的AI技術,在技術發展下,AI的判斷會越來越精準,但不見得是正確,也可以有誤判的結果,人工輔助也有其必要性。他覺得廣告是首要可被嚴格執行審查的對象,而節目內容本身可以用分級制度來處理。

法客電台Podcast節目主持人楊貴智律師則從「內容誰來監管?」、及「監管之人誰監管?」兩個層次來分析,他描述整個Podcast產業參與者包括創作者、託管平台、播放器以及聽眾四大類。台灣的主要平台Firstory、SoundOn都只是聲音檔案的託管平台,本身並沒有這些檔案的所有權,且業者不見得有能力去聽完所有託管內容。且Podcast節目也不見得需要透過這些平台才能被收聽到,要透過規管平台來審查內容,其實非常容易被繞開,而無法達到管制目的。從傳統影音平台的內容審查經驗來看,最大問題在於審查標準,若審查標準由平台決定,很可能會讓部分標準脫離本土脈絡(例如對煽動暴力的判定),在執行上也可能不公平。在決定是否監管之際,也應當思考內容審查之目的為何?還有誰來監督監管者?且言論管制本來在法律執行上就是困難的,即便是法院也很難做出完美的判決。楊貴智認為應當抱持戒慎恐懼的態度來看待審查。

陳憶寧教授也分享他擔任Oversight Board Members for Meta從維護使用者權益,在處理內容上的經驗。他總結,現階段Podcast尚在國內萌芽繁茂發展的成長階段,如何在創作者、平台業者及監管者之間取得適當的空間,都值得更進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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