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裁定人工智慧生成的藝術作品無法獲得版權

一位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做出了透過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工具所生成的藝術作品,在目前的法律下無法獲得著作權保護的裁決。

根據判決,科學家Stephen Thaler試圖為由AI工具創作的藝術作品申請著作權保護時遭到了拒絕。法官Beryl Howell表示,美國著作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拒絕將由AI工具創作的藝術作品列為著作權作品。

Stephen Thaler的律師Ryan Abbott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對於法院的判決「我們強烈不同意」,並計劃提出上訴。律師Ryan Abbott說:「在我們看來,法律明確規定著作權的目的在於促進新作品的生成和傳播,不論這些作品是如何創作的,都是為了造福美國大眾。」

此案例涉及Stephen Thaler所開發的「Creativity Machine」(創意機器),這是一款能夠創作藝術作品的AI工具。Stephen Thaler試圖為這款工具創作的一幅名為「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藝術品申請著作權,將創意機器標註為作者,而他自己則是「創意機器的所有者委託創作的人」。

法官Beryl Howell在她的判決中寫道,「著作權的基本要求是由人類進行創作」,因此她支持拒絕授予著作權的決定。同時,她也表示:「毫無疑問,隨著藝術家納入AI工具,我們正在面對著作權領域的全新境界。」

關於著作權的疑慮是隨著生成式AI崛起而帶來的的挑戰之一,政策制定者正評估這些問題,而像Stephen Thaler這樣的案例可能會變得更加普遍。參議院司法智慧財產產權小組委員會就AI如何挑戰智慧財產權法舉行了聽證會,這是該委員會一系列關於AI風險、挑戰和優勢的聽證活動之一。

本文內容純屬筆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TWNIC立場

相關連結:Rebecca Klar(2023).AI art can’t earn copyright, judge rules.THE HELL

檢自:https://thehill.com/policy/technology/4162573-ai-art-cant-earn-copyright-judge-rules/ (Aug.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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