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影響報告:韓國的互連規則

「發送方付費」是什麼?

2016年,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Ministry of Science, ICT and Future Planning)開始執行《電信設施通訊標準》(Interconnection Standards for Telecommunication Facilities),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為彼此所接收的流量收費。

在韓國營運的ISP,過去只要是他們認為合適的協議,都可以自由的互相協商。ISP之間使用了「發送方付費」(SPNP)模型,其中ISP A公司必須向ISP B公司支付費用才能將流量發送給ISP B的客戶,反之亦然。

但SPNP偏離了對等實踐,也就是分擔網路互連成本。在SPNP協議下,費用可以根據ISP客戶請求內容時發送給他們的流量來計算。一些ISP選擇將費用負擔轉移給內容供應商,如影音串流平台。因此,提供內容的公司和ISP就要向只為接收內容的服務供應商支付費用。

「發送方付費」政策在2020年得到了加強,禁止內容供應商使用ISP的網路而不支付「公平使用費」,不遵守規定的內容供應商,其服務會被韓國當局關閉。該法案也含蓄地允許ISP,能拒絕服務從未支付「網路使用費」的內容供應商。

韓國當局2021年又擬議多項法案,要求國外的內容供應商為「使用網路」付費,與韓國本地內容供應商支付傳輸費用相同。內容供應商有義務與韓國本地ISP簽訂合同並向其付費,以將流量傳輸給ISP的客戶,其中可能也包括那些未直接與韓國ISP連接的客戶。

總結

「發送方付費」對韓國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全球性和可信度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這會導致:

  • 低效的基礎設施和流量,導致高成本、低質量的服務。
  • 錯誤的投資支持過時的內容交付模式,導致韓國服務發展和演變長期停滯。
  • 阻礙創新和服務提供,特別是對新來者和新的應用程式或服務。
  • ISP偏離通用服務,影響了網路中立原則。

2020年修正案和2021年擬議的法案是為了解決新基礎設施中部署效率低效問題,並為國內和國際服務供應商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然而,卻惡化了一個問題—被嚴格監管的互連方式。有鑑於此,網際網路協會(Internet Society)建議韓國當局應拒絕2021年擬議的草案,並修訂2020年TBA修正案和《電信設施互聯標準》,以符合網路互聯和服務自治的全球規範。

本文內容純屬筆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TWNIC立場

相關連結:Carl Gahnberg, Noelle de Guzman, Andrei Robachevsky, Adrian Wan(2022). Internet Impact Brief: South Korea’s Interconnection Rules. InternetSociety. 檢自:https://www.internetsociety.org/resources/doc/2022/internet-impact-brief-south-koreas-interconnection-rules/ (Jan. 0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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