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法》與歐盟的資料治理策略

(羅心妤/東海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資料法》[1]的介紹

《資料法(Data Act)》將確保工業資料在「充分尊重歐洲規則的情況下」共享、儲存和處理。這將保障數位環境的公平性,刺激資料市場的競爭性,開闢資料創新的機會,並使所有人都更容易獲得資料。其提案包括:

  • 允許連網裝置的使用者訪問自身生成的資料,並與第三方共享,以提供售後市場或資料驅動的創新服務。
  • 預防資料共享合同被濫用或權力失衡。《資料法》將保護中小企業免受於談判中較強勢那一方的不公平條款影響。
  • 明定公部門訪問和使用私部門資料之特定條件,例如在洪水和火災等公共緊急情況下。
  • 允許客戶在不同的雲端資料處理服務提供商之間有效切換,並建立防止非法資料傳輸的保障措施。

《資料法》完全符合並以《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規則為基礎。尤其適用於「資料可攜性」的權利,該權利允許資料主體在提供競爭服務的控制者之間傳輸資料。此法將加強「物聯網」的這一權利,以便消費者可以訪問和移植產品生成的任何個人和非個人資料。

《資料法》的生成背景:歐洲資料戰略[2]

資料戰略的重點是將人放在開發技術的第一位,並建立一個單一的資料市場,確保更多資料可用於經濟和社會,同時控制生成資料的公司和個人。公民和企業將多方受益資料驅動的應用程式。例如:改善醫療、降低公共服務成本、提高能源效率等。

歐洲資料戰略旨在:

  • 資料「治理、訪問、重複使用」的相關立法。例如,為了公共利益而要求企業對政府資料共享。
  • 透過高價值的公共資料集並允許免費重複使用,使資料更廣泛地被利用。
  • 開發資料處理基礎設施、資料共享治理機制,以蓬勃發展資料共享,並聯合節能和雲端基礎設施。
  • 鼓勵資料處理服務的市場建立,並確立雲端規則的適用監管框架,從而實現安全、公平和有競爭力的雲端服務。

《資料治理法》於2021年11月由共同立法者同意,作為其資料戰略的一部分。該法建立了促進公司、個人和公部門共享資料的流程和結構,而《資料法》作為其延伸,澄清了誰可以從資料中創造價值,以及在哪些條件下創造價值,是歐洲資料戰略的關鍵支柱。

《資料法》的多方效益[3]

在個人方面,消費者和企業將能夠訪問其裝置的資料,透過獲得更多資訊,促使消費者能夠做出更好的決定,例如購買更高品質或更可持續的產品和服務,為綠色交易目標做出貢獻。

在企業方面,商業和工業參與者將擁有更多可用資料,並從競爭性的資料市場中受益。服務提供商將能夠提供更個性化的售後服務,同時也可以將資料結合開發全新的數位服務。例如:汽車或機械車主可以選擇與保險公司共享其使用所產生的資料。這些資料來自多個使用者,也可以幫助開發或改進其他數位服務,例如流量或事故高風險地區。

在政府方面,《資料法》旨在釋放私營公司在公共利益或特殊情況下的資料價值,它將大幅改善循證決策,特別是對洪水和火災等危機的有效和快速反應。例如,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間,來自行動網路運營商的彙總匿名位置資料,對於分析病毒傳播的移動性至關重要,為新疫情的預警系統提供資訊,並採取正確措施應對危機。

在永續方面,將提高商業和製造效率,應導致減少廢物、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例如:物聯網裝置可以幫助農民分析實時資料,就所需水資源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結語

《資料法》釐清歐盟在資料處理的關鍵問題,包括:誰可以使用和訪問生成資料的不明確;中小企業往往無法公平地與產業巨頭談判資料共享協議;雲端和邊緣服務之間切換的障礙,以及無法有效整合來自不同部門的資料。資料治理新規則將讓更多資料可重複使用,預計到2028年將創造2700億歐元的額外國內生產總值,除此之外,政策也兼容「歐洲人權價值」與「綠色交易等永續議題」。歐盟在資料治理政策中洞察市場及權衡利弊的能力,值得各國政府借鏡。

 

[1] European Commission (2022). Data Act: Commission proposes measures for a fair and innovative data economy 檢自: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2_1113 (Aug. 21, 2022)

[2] European Commission (2022). A European Strategy for data 檢自:https://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policies/strategy-data (Aug. 21, 2022)

[3] European Commission (2022). Data Act – Questions and Answers檢自: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qanda_22_1114 (Aug.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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