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資訊網之父Tim Berners-Lee擔憂澳洲新法規可能違反網路的基本原則

網路之父Tim Berners-Lee針對澳洲《新聞媒體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提出意見,並認為該法案可能違反網路基本原則。

澳洲政府認為該法可解決澳洲新聞媒體企業與主要網路平臺之間議價能力的不對等,因此具有必要性。該法本是自願性原則,然而,因為無法達成使平臺業者為使用原始新聞付費的協議,因此才將其性質轉為強制措施。

2020年,《庫務法修正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條例草案》(The Treasury Laws Amendment (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 Bill )進入國會準備立法,引入允許傳統新聞媒體與Google及Facebook達成商業交易的框架,並提出一系列數位平臺必須遵守的「最低標準」。

在本法審核參考的調查文件中含有Berners-Lee的意見,他表示,網路內容的共享奠基於使用者創造內容,以及網路內容連結到其他網站的能力,這近似於學術論文的註腳、新聞報導的參考資料,以及部落格文章中附帶的其他連結。在搜尋引擎推出之前,網頁之間的彼此連結是搜尋資料唯一有效的方式,且搜尋引擎能使該過程更為有效,但僅能透過網頁之間相互連結的結構來實現。

Berners-Lee寫到,連結是網路的基礎,要求特定數位平臺付費才能連結特定新聞將有損於網路的價值。「自由連結網頁」是網路運作的基礎,是過去以及未來數十年網路繁榮發展的關鍵,若其他國家開始仿效澳洲先例,將影響全球網際網路的運作,因此,Berners-Lee力勸委員會在該法案中刪除付費連結的規範。

相關連結:

https://www.zdnet.com/article/web-inventor-concerned-new-australian-code-breaches-internets-fundamental-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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