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new gTLD的GAC共識建議與GAC預警機制

New gTLD SubPro PDP簡介

2007年,ICANN中負責制定通用頂級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gTLD)的通用域名支援組織(Generic Name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GNSO)理事會與ICANN董事會相繼決議通過了由GNSO提出的新通用頂級域名(new gTLD)發放政策建議。5年後,根據上述政策建議,ICANN公告new gTLD申請計畫,並首次以「回合制」的方式開放new gTLD申請。

根據2007年通過的政策建議,new gTLD的申請應是「系統化、持續性的申請機制」。換句話說,在原本的想像中,2012年申請回合結束後,ICANN應該會盡快開放下一回合,並在之後定期開放申請。然而,計畫趕不上變化,從2007年GNSO完成政策建議,到2012年申請回合結束後,出現了各種大家想像不到,也難以即時合理解決的問題。

有鑑於此,GNSO理事會於2015年決議啟動政策制定流程(Policy Development Process,PDP),研議「New gTLD後續流程」(New gTLD Subsequent Procedures,簡稱「SubPro」)。簡單來說,SubPro工作小組的任務是徹底檢討2007年政策建議及2012年申請回合的問題,確保下一次申請回合會更順暢、更合理。而唯有SubPro工作小組完成這項重責大任,ICANN才會再次開放下一次的new gTLD申請回合。

SubPro工作小組已於今(2020)年8月發布結案報告初稿,並開放徵詢公眾意見40天。自2018年7月發布初步報告,至今年的結案報告初稿已歷經2年,可想而知,結案報告初稿的內容相較於2年前的初步報告有多處大幅更動。其中之一,就是結案報告初稿中特別增設「GAC共識建議與GAC預警」(GAC Consensus Advice and GAC Early Warning)一節,並針對此議題提出建議及實施原則。

「GAC預警」(GAC Early Warning)機制簡介

政府諮詢委員會(Governmental Advisory Committee,GAC)是ICANN社群中的利害關係團體之一,由國家級政府、國際論壇承認之經濟體、國際政府組織及條約組織組成,負責針對如公共利益、網際網路運作對國家的影響及消費者權益等國家政府與公家單位關切的議題,向董事會提出建議。GAC雖不像GNSO有權制定政策,但依ICANN組織章程細則規定,董事會做決策時必須參考GAC建議。

ICANN於2012年發布new gTLD申請指南(Applicant Guidebook,AGB),詳列申請規定,供所有欲申請成為new gTLD註冊管理機構的申請人參照行事。照理而言,AGB應依據2007年GNSO政策建議報告撰成。然而,由於GAC在此期間對new gTLD申請回合提出多項建議,2012年AGB發布時,新增許多不在2007年政策建議報告中,但董事會與ICANN ORG因應GAC建議新增的規定,GAC預警(GAC Early Warning)就是其中一項。

2012年AGB規定,每筆new gTLD申請都應開放公眾評議60天;無論是支持、反對或對任一申請案有疑問,都可在此期間提出意見[1]。在這60天期間,單一或多個GAC成員若認定特定申請案有違反該國法律之虞或牽涉敏感議題,則可提出「GAC預警」。「GAC預警」無須經GAC共識決,也不具正式反對效力。

ICANN董事會一旦收到「GAC預警」,會立即通知該案申請人;申請人可選擇撤銷或繼續申請。AGB中說明,雖然「GAC預警」僅為「提醒」性質,但申請人仍應謹慎面對;若置之不理,GAC很可能再次以「GAC共識建議」的形式反對該申請字串,這時就是有效的「異議」,極可能因此導致申請失敗。

SubPro結案報告初稿:GAC共識建議與GAC預警

SubPro小組今年8月發布結案報告初稿,報告中依new gTLD申請流程,包括整體議題,從申請回合開放前、遞交申請、申請審核、爭議處理、簽訂合約,到字串發放為止,總共列出41項議題。依議題內容不同,SubPro小組列出5種研議結果,分別為:確認、確認但修正、建議、實施指導原則,以及無共識。前兩項表示確認2007年政策建議或2012年AGB規則,第三、四項則提出建議及執行辦法,最後一項則如字面之意,代表小組對該議題無法達成共識。

如前所述,2007年政策建議中其實並沒有「GAC預警」的相關規定。在SubPro結案報告初稿中,工作小組特別新增「GAC共識建議與GAC預警」一節,並針對此議題分別提出1項確認、1項實施指導原則及5項建議。

首先,小組「確認」GAC共識建議與GAC預警機制,並在「實施指導原則」中,指示未來GAC如欲以「GAC共識建議」形式反對任一類別的TLD,必須在下一版AGB出版前提出,否則董事會將不採納GAC提出的共識建議[2]

其他5項建議如下:

  1. 如ICANN章程細則所規定,GAC共識建議應涵蓋清楚完整的緣由說明,同時應依ICANN章程細則所規定,僅限於「ICANN政策可能與法律規範或國際協議牴觸,或可能影響公共政策」的範圍。
  2. 在未來AGB中,刪除2012年AGB第1節「若GAC提出反對建議,董事會則會以『否決』申請案的前題展開討論」的文字,以符合ICANN章程細則。
  3. 「GAC預警」應於new gTLD申請案公告後的公眾評議期間提出。
  4. GAC成員提出「GAC預警」時,必須以文字敘述提出預警的緣由,並說明申請人可採取哪些行動解決GAC成員的顧慮。
  5. 收到「GAC預警」或「GAC共識建議」異議的申請人,有權因應收到的預警或異議修正申請內容,如新增註冊管理機構自願承諾(Registry Voluntary Commitment,RVC)條款。工作小組亦強烈鼓勵相關GAC成員與收到預警或異議的申請人直接溝通交流,探討雙方皆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未來發展

SubPro結案報告初稿的公眾評議期間已於今年9月30日截止。依慣例,ICANN ORG職員應於截止後三週內發布報告,整理並陳列所有募集到的社群意見。根據SubPro工作小組今年7月更新的工作時程規劃,小組預計於10底前審議完畢社群意見、12月定版結案報告,並在今年結束前把報告交給GNSO理事會。眼看2020年即將落幕,SubPro工作小組是否能如願在今年結束長達5年的大長征,值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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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眾評議期間提出的意見僅為參考性質,不具正式效力。如欲正式「反對」特定字串申請,須循「爭議解決流程」(Dispute Resolution Process)提出「異議」(objection),並交由獨立審查委員會判定「異議」是否成立。

[2]  2012年AGB中規定,以「GAC共識建議」形式提出的異議僅能針對個別字串,然而,2013年GAC北京公報(ICANN46 Beijing Communiqué)中,GAC卻罔視AGB規定,透過「GAC共識建議」對多項TLD類別,如特殊專業(會計、房地產、法律)、特別管制產業(醫療、銀行、保險)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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