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預計2020年底實施新版《數位服務法案》

預計在2020年底實施的《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是歐洲網路監管近20年來的重大改革,這項法案將迫使科技龍頭(Big Tech)企業與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共享龐大的客戶資料庫。

在該法案早期的草案中曾提出,Amazon及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不得將平臺上蒐集到的資料使用於企業自身的商業活動,除非他們允許從事相同商業活動的企業也可以存取這些資料。

歐盟認為這些大型科技公司已經大到無法控制,希望能藉由此項法案的修訂為數位經濟制定國際標準,給予消費者及小型企業更大的權力,同時也限縮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以抗衡其在市場上所具備的優勢。

法案中提出了平臺應該做與不應該做的事情,例如,禁止優先推薦自家的服務,或是允許使用者刪除智慧型手機裡預先內建的應用程式(目前使用者並無法自行刪除)等,共包含30項禁止項目及課予之義務,各家科技龍頭恐將深受影響。

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歐盟駐布魯塞爾的記者Javier Espinoza認為,該法案將提供消費者更多的選擇,並「確保」平臺正在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例如,控制其平臺上的潛在非法或有害內容。

原文連結:https://www.euronews.com/2020/10/01/eu-looks-to-curb-powers-of-big-tech-with-new-digital-services-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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