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美國共38州的檢察長對Google公司提出訴訟,指控該公司不法壟斷線上搜尋引擎及搜尋廣告市場。
科羅拉多州檢察總長Phil Weiser表示:「由於消費者缺乏選擇權,Google可獲取並控制大量個資,這強化了Google的壟斷地位,並阻礙競爭與創新。」
紐約州檢察總長Letitia James亦提出聲明:「數十年來,Google利用蒐集到的個資剷除競爭對手,控制我們在網路中的決策,我們都為此付出高昂代價。」
提出訴訟的各州要求法院撤銷Google因反競爭行為而獲得的龐大利益,包括要求Google適度脫產。
Google目前尚未回應上述指控。根據前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官員David Dinielli,檢方意見顯示Google過去如何優待自家內容,同時打壓其他同樣提供搜尋服務的競爭對手。舉例而言,一家旅館就算在hotels.com上的評價再好,也不會因此上到Google搜尋首頁。Google搜尋首頁只會優先呈現付費廣告內容,因此企業除了付錢以外,沒有其他可以自然而然出現在搜尋首頁的方法。
科羅拉多州檢察總長認為,目前仍難確切訂出理想的補償方案,但最終目標應是恢復自由競爭的市場。
相關連結:
https://edition.cnn.com/2020/12/17/tech/google-antitrust-lawsuit/index.html
https://thehill.com/policy/technology/530683-google-hit-with-another-antitrust-lawsuit-by-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