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時代的隱私議題

華盛頓郵報調查報導,五分之三的美國人不願意或無法使用由Google及Apple研發的COVID-19接觸史追蹤警告app,六分之一的成人不能使用這個app,因為他們沒有智慧型手機,65歲或更年長者擁有智慧型手機的比例是最低的;而擁有智慧型手機者當中,不願意跟願意使用上述app的比例剛好各半。

不願意使用這個app的群眾,主要的考量是不信任這兩家科技巨擘會保護用戶的醫療隱私資料,而科學家表示,至少需要有60%的民眾一起使用這個app,才會產生作用。對於科技公司的不信任並不是甚麼新鮮事,2019年11月時,美國智庫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發表了美國民眾對於網路隱私看法的調查結果,調查中顯示,超過60%的美國人認為,現代人的日常生活當中,不可能不被政府或科技公司追蹤。

由於這些科技公司的不被信任,政府規範科技公司的隱私法令也越來越常見,例如2019年眾議院通過法案,賦權「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對違反隱私的科技公司進行至多4%利潤的罰鍰。加州近來也施行新的隱私法,嚴格要求網路公司提供加州消費者能夠選擇不讓自己的個資被販售給第三方、能夠刪除自己的資料、能夠審視自己被蒐集的資料,以及能夠看到已購買自身資料的第三方身分。

而民眾不願意使用接觸史追蹤app,這可能是一種社會訊號(societal signal),也就是現在政府必須停止對網路的不干涉政策(hands-off policies),這些不干涉政策大多在20年前AOL(美國著名的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征服世界的時候所制定,因當時立法者並不想壓抑這個剛萌芽的產業。但現在這些科技公司是世界上最大最富有的,所以沒有理由不去規範他們所進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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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rcleid.com/posts/20200603-privacy-in-the-age-of-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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