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申請同意書條文修訂暨 .tw/.台灣網域名稱之WHOIS查詢結果揭露方式調整公告

說明:

一、為強化註冊人之個人資料保護,本中心將修訂「網域名稱申請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之部份條文,如附件一,並於112年6月1日起實施。

二、修訂後之「網域名稱申請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請詳本中心網站:https://www.twnic.tw/dnservice_announce_announce.php

三、配合前揭條文之修訂,自112年6月1日起本中心將調整.tw/.台灣網域名稱之WHOIS查詢結果揭露方式:

    1. 網域名稱之聯絡資訊(Contact)將預設為不揭露,調整後之WHOIS查詢結果調整摘要說明,如附件二
    2. 註冊人可向受理註冊機構辦理聯絡資訊(Contact)揭露與否之異動作業。
    3. 原107年4月25日起因應GDPR之WHOIS服務調整措施(https://blog.twnic.tw/2018/03/29/749/),將於112年6月1日後一併廢止。

四、如以公司或組織身分註冊域名,建議可以使用以職務角色或組織部門為基礎的聯絡資訊,以email為例,例如:admin@for-example.com.tw,而非使用可以識別個人隱私的聯絡資訊。

 

附件一:「網域名稱申請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之部份條文修訂

附件二:WHOIS 查詢結果調整(聯絡資訊部份)摘要說明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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