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網路交換協會警告大型科技公司承擔電信公司成本的提議可能會造成系統性弱點

電信營運商一直在推動歐盟實施新法律,要求美國科技公司如Alphabet的Google、Meta的Facebook和Netflix承擔歐洲電信的部分網路成本,認為這些科技公司推動大部分歐洲地區的網際網路流量。

歐洲網際網路交換協會( European Internet Exchange Association,Euro-IX) 表示,該提案可能會降低整個歐洲網際網路用戶的服務品質,並可能在關鍵基礎設施中造成新的系統性弱點。 

擬議發送方付費模式(Sending Party Network Pays,SPNP)的反對者警告,「網路流量稅」可能導致Facebook等內容驅動平台轉而用歐盟以外的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ISP)來提供服務。因此一來可能會對歐洲使用者產生連鎖反應,因為平台可能會為了避免收費而犧牲使用者品質和安全性,或者將成本轉嫁給最終使用者。

反對者認為這項提案會破壞歐盟關於網路中立的規則,根據此規則指出,ISP不能阻止或限制流量,使得某些服務優先於其他服務。數位權利組織組成的聯盟(coalition of digital rights )稱,引入 SPNP 規則將與歐盟的網路中立性保護措施發生衝突。

本文內容純屬筆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TWNIC立場

相關連結:Martin Coulter(2023). Internet providers warn against EU plans to make Big Tech cover telcos costs. reuters. 檢自: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internet-providers-warn-against-eu-plans-make-big-tech-cover-telcos-costs-2023-01-03/ (Jan.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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