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R對歐盟地理標誌保護措施改革表示擔憂

CENTR是歐洲ccTLDs註冊機構的協會,對於歐盟將延伸地理標誌(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GI)保護措施到域名的潛在影響表示擔憂。CENTR支持以替代爭議解決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承認GI是一項受保護的權利,但要強調的是,許多ccTLDs已經有了完善的、運作良好的ADR和司法程序,以確保線上智慧財產權得到保護。

在歐洲註冊管理機構確立現有知識產權保護法的有效性之前,CENTR指出,按照擬議改革的建議,建立域名資訊和預警系統是沒有必要的,只會白費現有的努力。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需要與其他利益相平衡,因此,CENTR要求在提案中省略對域名資訊和預警系統的任何提議。 

以下為完整評論之摘要:

  • 許多歐洲ccTLD明確禁止使用可能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域名。
  • 域名對GI的爭議在歐盟很少見,可以在歐盟內有管轄權的司法機構或ADR中解決。
  • 必須確保對域名的任何GI保護延伸都不會與現有的商標保護以及歐洲ccTLD內既定的司法和ADR程式相矛盾,以解決域名爭議。
  • 需要在享受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其他線上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之間保持公正的平衡。
  • 為了提高法律的明確性,在適用的情況下,應將GI確認為一種權利,可以在ADR中援引。
  • 為了提高法律明確度,並避免為農產品、手工業和工業產品建立不同的GI保護制度,必須確保立法提案在網上建立一致的GI保護。
  • 在歐洲ccTLD中承認GI為受保護的權利應僅限於已註冊的GI。
  • 只有在司法當局做出適當決定或在歐洲ccTLD的既定ADR流程內,才能請求以侵犯GI保護為由撤銷或轉讓域名。
  • 在使用含有受保護GI的域名中任何的合法利益,或與現有GI相衝突的域名的使用,都必須在適當的司法或ADR流程中進行評估。
  • 在沒有任何確定的資料表明GI在歐洲ccTLD域名內保護不足的情況下,為了支持歐洲ccTLD現有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立法提案中不能提及對EUIPO開發的域名資訊和警報系統的任何相關資訊。
  • 歐盟智慧財產辦公室(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EUIPO)可以促進關於歐盟ccTLD之間現有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的資訊共享,讓GI持有人瞭解如何在網際網路上有效行使其權利。
  • 與EUIPO的任何資料共享協議仍應是自願的,尊重成員國國家立法的侷限性和歐盟的總體資料保護框架。

相關連結:

Lydia Pernal-Stoddart(2022). CENTR expresses concerns on the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reform in the EU. CENTR. 檢自:https://www.centr.org/news/news/comment-gi-reform.html  (Sep.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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