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數位稅的展望與挑戰

數位稅基本概念與目前推動情形

近來數位稅(Digital tax)的議題在國際政壇上風起雲湧,起因是COVID-19疫情使數位經濟發展更趨蓬勃,連帶使Apple、Facebook與Amazon等科技企業大量獲益,歐美各國也開始討論,該如何針對這些科技巨頭進行課稅。由於各國法規訂定難以追上數位服務的日新月異,導致政府損失重大財政收入來源[1],各國因數位商業模式的變革決定研擬課徵數位稅,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自2012年起也開始針對數位稅研擬相關立法,同時欲建構一個全球適用的數位稅徵收標準,法國亦在2019年通過了徵收數位稅的法案。

OECD於去(2020)年12月警告[2],目前全球數位稅爭議已進入白熱化階段,若徵收全球數位稅,可能使全球GDP(國內生產總值)每年削減超過1%。目前全球數位稅的推動仍缺乏共識,若各國在數位稅的政策層次上各自為政,可能會進一步導致貿易衝突。數位稅推動的困難之處在於世界各國的接納程度、數位利潤分配模式、數位企業種類識別、數位稅之課徵是否影響他國投資意願,以及美國課徵意願等議題[3]。此外,企業可能會以被課數位稅為由提高服務價位,目前部分基本人權也透過數位方式實施,例如提供教育服務的線上平臺,若要針對這類服務課稅,可能涉及社會正義的議題。

目前許多國家都已實施數位稅方案,但其制度設計與徵收門檻各有不同[4]。例如,奧地利僅針對數位廣告課徵稅收,而波蘭僅對媒體服務課稅,土耳其課稅項目較廣泛,包括廣告、中介活動及銷售用戶個資。印度將針對收入超過26萬美元的外國企業課稅,但肯亞卻沒有任何門檻。同時,多國也針對支付服務、數位內容以及企業內部服務等項目採取數位稅豁免措施。

OECD的目標是凝聚各國對於推動數位稅的共識,因疫情之故,各國僅能進行遠端會議,美國也於去年6月退出談判。原本OECD的目標是於2021年中之前達成協議[5],但目前看來卻是困難重重。根據美國稅政智庫Tax Foundation發布的報告[6],數位稅的課徵應以消費稅為基礎,課徵對象是數位經濟活動,在數位稅的議題上,各國應追求共同的稅率基礎與針對遠端數位交易的通用標準,避免因歧異產生齟齬。鑒於數位活動的跨國性,弭平各國課稅歧見是全球數位稅能否順利徵收的關鍵,在共識未成的情況下,國際爭議與企業反彈可能層出不窮。

跨境課稅爭議:美法衝突與跨國科技企業看法

目前,法國的數位稅法案適用於任何透過「數位活動」獲取營收高於7.5億歐元的全球性科技巨頭,以及營收高於2,500萬歐元的法國本土數位科技公司[7]。法國數位稅特別針對兩種企業,其一是扮演中間人的數位商場,它負責連結顧客與企業,例如:Amazon;其二是投放網路廣告的企業,特別是使用個資以投客戶所好發送廣告的平臺,例如:Google與Facebook。目前,英國、義大利與西班牙也正規劃該國版本的數位稅。

在2020年底,法國根據其數位稅法案,要求美國科技公司Facebook與Amazon繳交數位稅,此舉激怒[8]了美國,美國認為法國違反公平貿易原則,且Facebook與Amazon的企業總部都設在美國。美國前總統川普認為只有美國能對美國企業課稅,因此,美國也打算對法國產品課以全額關稅作為報復手段。今年一月,兩國元首已進行談話並促成兩國暫停爭議,美國也暫緩對法國課徵報復性關稅[9],然而,只要雙方一天未達成協議,相關爭議仍有可能持續發生。

數位稅代表的是將當代網路經濟價值與成果重新分配的一種手段[10],其中涉及複雜的政治經濟學與正義課題,作為被課稅的一方,大型跨國科技企業也有可能對此反彈。

在法國政府準備針對美國科技業課稅之際,美國全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表示,法國的數位稅制度每年將創造約5億歐元的稅收,但大部分都由美國企業支付。當時諸多大型科技企業的主管警告[11],徵收數位稅會導致成本提高,且數位稅還包括溯及既往的原則,也不符合法學原理,且數位稅的課稅對象與標準目前仍多所爭議。有鑑於此,美國資訊技術產業委員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ITIC)的副總裁Jennifer McCloskey也贊成數位稅應在多邊架構下達成協議,以杜絕爭議。

數位稅發展前景

綜上所述,因跨境課稅爭議及科技企業的疑慮,未來數位稅的推動與實施仍在未定之天。在2020年TWIGF年會[12]上,目前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的蘇翊豪助理教授指出,數位稅課徵目標是數位經濟活動,而許多數位經濟活動無實體工廠,因此與過去的課稅方式必然有所差異,國家主權已無法管理跨國企業並確保公平租稅,全球數位稅的倡議也由此產生。

歐盟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在去年9月發表談話[13],若全球數位稅的徵收仍缺乏共識,那歐盟將在今年初提出自己的版本,針對在歐盟經營數位經濟的企業課稅,此舉已受到國際關注。

數位稅也可能被用於國際戰略,現在是數位經濟當道的年代,在各國各自課徵數位稅的脈絡下,數位稅可能被策略性的用於貿易衝突甚至貿易戰,前段所提及之美法跨境課稅爭議便是一例。國際數位稅是否能順利推動,有賴未來國際組織與各國及科技企業的協調,才能減少課稅爭議乃至貿易報復之情形。

[1]林琮紘。淺談各國與我國數位稅課徵模式。科技政策研究觀點。2020/02/05

[2]Silvia Amaro. Digital tax conflicts could wipe more than 1% off global GDP every year, OECD warns. CNBC 2020/10/12

[3]林琮紘。淺談各國與我國數位稅課徵模式。科技政策研究觀點。2020/02/05

[4] Amie Ahanchian, Donald Hok, Philippe Stephanny, Elizabeth S. Shingler. Digital Services Tax: Why the World is Watching. Bloomberg Tax. 2021/01/06

[5] Silvia Amaro. Digital tax conflicts could wipe more than 1% off global GDP every year, OECD warns. CNBC 2020/10/12

[6] Daniel Bunn,Elke Asen,Cristina Enache. Digital Taxation Around the World. Tax Foundation.

[7] Mindy Li. 開第一槍!法國今年向 Google 等科技巨頭開徵數位服務稅。Inside 2020/11/27

[8] France demands digital tax payments from US tech groups. Financial Times

[9] 顏嘉南。法緩徵數位稅 歐美貿易戰暫休兵。工商時報。2020/01/22

[10] Jim Tankersley. How Tech Taxes Became the World’s Hottest Economic Debate. The New York Times 2020/10/12

[11] 中央社。法國推數位稅,美科技業批破壞稅制不公平。科技新報。2019/08/20

[12] 年會影片連結可至TWIGF 2020臺灣網路治理論壇觀賞。

[13] Natasha Lomas. Europe will go it alone on digital tax reform in 2021 if it must, says EU president, as bloc directs €150BN in COVID-19 relief toward cloud, AI and broadband. TE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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