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允許警方將 COVID-19接觸者追踪資料用於犯罪偵查

新加坡民政事務大臣Desmond Tan在今(2021)年1月4日表示,新加坡警察可因犯罪調查之目的,從COVID-19追蹤程式TraceTogether上取得民眾個資。Desmond Tan進一步表示,此舉與該程式採取的個資保護措施並無衝突,根據新加坡《刑事訴訟法》,警察可因犯罪調查目的取得個資,由TraceTogether所蒐集的個資被視同任何其他新加坡當局轄下的資料。

隸屬於工人黨(Workers’ Party)的議員Gerald Giam詢問Tan,此舉是否違反TraceTogether的隱私聲明,Tan回應,除了進行犯罪調查外,軟體上的資料「實際上僅用於追蹤聯繫以及對抗COVID-19情勢」,此外,政府已經採取嚴格的措施,例如:僅允許授權人員擁有存取權限、個資僅用於授權目的範圍內,以及透過安全的伺服器保存個資。根據新加坡《公共部門治理法》(Public Sector (Governance) Act),公務員若因故意或過失洩漏或誤用個資可罰款5,000美元或入獄兩年,甚至兩者兼施。

儘管新加坡教育部長Lawrence Wong及外交部長Vivian Balakrishnan過往曾在會議上發表反對將TraceTogether用於犯罪調查的言論,然而,在2021年1月4日,TraceTogether的隱私頁面已更新,顯示《刑事訴訟法》適用於資料蒐集,獲得授權的警務人員可援引該法,要求使用者上傳其TraceTogether資料以進行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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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politics/police-can-use-tracetogether-data-for-criminal-investigation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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