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NIC文摘—RFC8890:網際網路應以使用者為優先

本APNIC文摘原標題為RFC 8890: The Internet is for End Users,由網際網路架構委員會(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IAB) 成員、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 HTTP及QUIC工作小組共同主席Mark Nottingham撰文。

IAB最近發布了RFC 8890, The Internet is for End Users,主張IETF的決策應以網際網路使用者的福祉為原則考量,並更積極實踐此原則。

為何需要發布RFC8890?RFC8890是否太超過?對誰有好處?對讀者又有什麼意義?為回答這些困惑,RFC8890的作者之一Mark Nottingham特別撰寫長文分享心路歷程,以及本RFC的誕生背景。

話說從頭,自1980年代成立後,IETF始終扮演設計、維運網際網路的關鍵角色。IETF的參與者可能來自政府、企業或組織,但所有參與者都只代表他自己。IETF的決策不經過投票,而是所有參與者的「粗略共識」。

IETF無疑是個技術社群,也因此,參與者往往主張IETF決策僅涉及技術,無關政治。然而,隨著網際網路成為現代社會的關鍵基礎元素,網際網路已經不可能不政治;而若IETF的技術決策將影響網際網路,那這個決策就難以永遠「無關政治」。

IETF的「非官方」組織宗旨說得很明白:「我們拒絕國王、總統和投票。我們信奉的是粗略共識和運作程式碼」。然而,一旦決策結果將實質影響真實世界的人物及權力,粗略共識與運行程式碼不免開始捉襟見肘。

最近幾年來,類似問題越演越烈。當決策結果衍生政治後果,僅以技術行話解釋決策背後的來龍去脈,也越來越難以令人心悅誠服。

也是因為如此,作者認為IETF有責任訂出決策流程的指導原則。作者指出,如果IETF決策沒有任何基本原則,所有討論最終都將只取決於技術。雖然有人認為這正是IETF該奉行的唯一準則,但作者認為,若僅以「技術上可行」為唯一考量,將違反IETF的使命原則。

IETF的使命原則中清楚寫道:一旦IETF核可特定協定或功能,IETF將承擔此協定所有面向的衍生責任。

現在很多標準制定組織採納提案只看內容技術上是否可行,不管提案背後有誰支持。IETF並非如此。當IETF採納一個技術提案,代表IETF認為這個協定或功能有益於網際網路。換句話說,IETF也可視為網路協定的品管,任何協定有IETF的背書,大家都更願意採用、建置此協定。

當然,這不代表IETF不會犯錯。作者舉熱門議題DNS over HTTPS(DoH)為例,雖然IETF並非DoH協定的原作者,僅以事後認證的方式標準化DoH,但IETF在標準化之前並未諮詢所有可能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也因此飽受抨擊。這的確是IETF未盡之處,也是RFC8890特別指出,希望IETF未來改進的部分。

無可否認,再周全完善的考量都無法避免錯漏,而IETF也不可能永遠做對的決定。但作者強調,這也沒關係,RFC之所以叫RFC,它就是一份「徵詢建議」的文件,始終保留應建議變動的可能。

RFC8890是一份由IAB撰寫的文件,並沒有IETF共識支持。這表示RFC8890無法影響IETF決策,但仍享有一定的分量。作者坦承,RFC8890可能無法實質改變什麼,但他希望將此視為一個小小的推力,持續推動網際網路決策流程的進化,期許我們未來能做出更完整、更顧及全局的決定。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與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合作,定期精選APNIC Blog文章翻譯摘要,提供中心部落格讀者了解目前亞太地區網路發展之最新趨勢。原文標題為RFC 8890: The Internet is for End Users

圖片來源:APNIC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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