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的數位合作地圖(下)

上篇所述,在聯合國秘書長António Guterres號召下成立的「數位合作高階專家小組」(High Level Panel on Digital Cooperation,HLP.DC),根據2019年發布的成果報告,規劃了數位合作地圖(roadmap),並列出8個需要採取行動的關鍵領域。上篇文章中已為讀者介紹4個關鍵領域,其餘4個則包括:

  • 數位時代的人權保護

數位科技呈現行使人權的新方式,但更常見的,卻是這些科技被用來侵害人權。針對數位科技發展的法律規範框架應以人權為根本;資料保護、數位身分證、網路騷擾及內容管制,都是應特別注意、危害人權風險最高的議題。

  • 支持人工智慧開發的全球協作

人工智慧為數位時代帶來的好處不勝枚舉,但也存在著危及全球使用者安全、傷害使用者線上身分的極高風險。人工智慧的開發及使用應可信賴、以人權為核心、安全永續,且倡導和平;而欲達成這個目標,全球利害關係人應加強互助協作。

  • 宣導數位環境中的信任及安全

負責支援核心社會機能及基礎建設,包括食物、水、住處、能源和交通的數位科技都應該有完善的保護措施。聯合國若可以寫出一篇大範圍、整合性的宣言,列出數位信任與安全理解的常見元素並獲得所有成員國同意,將有助於打造基於全球價值的數位合作願景。

  • 為數位合作建立更有效的架構

全球數位合作有嚴重的落差,而在很多跨國政策討論中,數位科技往往未能排在優先項目。即使有合作計畫,這些計畫常常是片段的,缺乏實質效益或完備的後續流程。網路治理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IGF)作為起始點,應該致力於強化、改善IGF體質,討論應更加反映當代數位議題。

原文連結:https://www.un.org/en/content/digital-cooperation-roadmap/

 

Photo created by freepik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