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明
本中心秉於回饋社會之宗旨,首度於2019年8月29日推出.tw網域名稱保留字拍賣,並將拍賣收益所得作為公益用途。本次公益計畫徵案將公開向我國網路社群徵求提案,規劃主題與縮短數位落差、普及資訊教育及數位人權等相關議題為此次徵案範圍。
二、目的
期能藉由本次公益計畫徵案,在數位時代中共同建置包容性的數位服務,縮短數位落差、普及資訊教育,幫助更多數位弱勢族群改善在數位時代下的數位參與權利。
三、徵選辦法
- 申請資格:本國合法立案之機關或團體。
-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08年10月31日中午12:00截止。
- 審核時間:預訂於民國108年11月。
- 徵案名額:2名。
- 計畫經費:獲選企畫案最高可獲得專案補助經費新台幣 25 萬元整。
- 送件方式:
- 限採E-mail寄送至ia@twnic.tw。
- 郵件主旨應為【.tw數位公益計畫徵案】+聯絡人姓名,例如:【.tw數位公益計畫徵案】。李大華(上述李大華為聯絡人者姓名之舉例)。
- 郵件附件限PDF格式。
- 提案內容:
須企劃以建置包容性的數位服務,縮短數位落差、幫助數位弱勢族群及其他數位人權議題相關主題之公益活動。活動企畫書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但不限):
- 企畫名稱
- 活動目的
- 預期成果
- 執行架構(請以架構圖呈現)
- 活動對象
- 執行方式
- 經費規劃 (經費項目不得包括:主持人費、學校場地使用費、設備費、器材、材料費)
- 活動時程 (須於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
- 執行團隊簡介
- 評審標準
審查將以提案計畫書為主,計畫書內容之應備項目及相關評分說明如下,本中心將於收到提案後,邀請申請單位進行提案簡報說明。
評分項目 | 審查重點 | 配分 |
提案之專案內容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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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提案企劃可行性及可執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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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執行團隊經驗及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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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經費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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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計 | 100% |
- 其他注意事項
- 各機關或團體申請提案以一件為限。
- 計畫執行時程最遲須於民國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
- 獲選企畫案其執行機關或團體須與本中心簽訂公益活動合作備忘錄(如附件),以作為雙方合作之依據。
- 本活動補助經費不得使用於申請書所列活動項目以外之項目,未依規定者,本中心有權取消補助經費,執行機關或團體應依規定繳回所有款項。
- 執行機關或團體應於執行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結案,檢附補助經費支出明細表及活動成果報告等相關文件寄回本中心予以備查。原始憑證,請自行留存、整理,以配合相關單位查核。
- 執行機關或團體應確實依據計畫內容及補助經費規劃執行各項活動。如需變更原計畫之活動內容,應於活動執行前告知本中心,並取得本中心之同意,方可變更。未依規定者,本中心有權取消補助經費,執行機關或團體應依規定繳回所有款項。
- 智慧財產權規定事項
- 執行機關或團體之計畫案及活動期間出版品(含活動文宣、場地佈置、活動手冊等)不得抄襲他人之商標、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營業秘密、著作權、商標表徵、工業設計或著作人格權等。
- 若執行機關或團體違反前項規定或遇有第三人主張侵權,本中心將有權取消補助經費,執行機關或團體應依規定繳回所有款項,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